?不銹鋼鍵盤字母排列順是按照字母使用頻率的高低來排序的。有心的讀者也許會感到奇怪:為什么要把26個字母作這種無規(guī)則的排列呢。既難記憶又難熟練。據說其原因是這樣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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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9世紀70年代,肖爾斯公司是當時最大的專門生產打字機的廠家。由于當時機械工藝不夠完善,使得字鍵在擊打之后的彈回速度較慢,一旦打字員擊鍵速度太快,就容易發(fā)生兩個字鍵絞在一起的現象,必須用手很小心地把它們分開,從而嚴重影響了打字速度。因此,公司時常收到客戶的投訴。
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有一位聰明的工程師提議:打字機絞鍵的原因,一方面是字鍵彈回速度慢,另一方面也是打字員速度太快了。既然我們無法提高彈回速度,為什么不想辦法降低打字速度呢。
降低打字員的速度有許多方法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亂26個字母的排列順序,把較常用的字母擺在笨拙的手指下,比如,字母"O"、"S"、"A"是使用頻率很高的,卻放在最笨拙的右手無名指、左手無名指和左手小指來擊打。使用頻率較低的"V"、"J"、"U"等字母卻由最靈活的食指負責。
結果,這種"QWERTY"組合的鍵盤誕生了,并且逐漸定型。后來,由于材料工藝的發(fā)展,字鍵彈回速度遠大于打字員擊鍵速度,但鍵盤字母順序卻無法改動。雖然有許多種更合理的字母順序設計方案,但都無法推廣,可知社會的習慣勢力是多么強大。
通用101鍵或102鍵鍵盤根據英文字母的排列方式而命名,稱為QWERTY鍵盤。毋庸置疑,它“脫胎”于英文打字機。比爾·蓋茨曾用這種鍵盤來說明什么叫“事實上”的標準:“英語打字機和計算機鍵盤上排字母的順序是QWERTY,沒有一條法律說它們必須這樣排列。但它們卻行之有效,大多數用戶會執(zhí)著于這種標準。”有趣的是,這種排列方式并不是合理的布局。
QWERTY鍵盤的發(fā)明者叫克里斯托夫·肖爾斯(C.Sholes),生活在19世紀美國南北戰(zhàn)爭時期,是《密爾沃基新聞》編輯。肖爾斯在好友索爾協助下,曾研制出頁碼編號機,并獲得發(fā)明專利。報社同事格利登建議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制打字機,并給他找來英國人的試驗資料。
在傾注了肖爾斯與兩位合伙人數年心血后,1860年,他們制成了打字機原型。然而,肖爾斯懊喪地發(fā)現,只要打字速度稍快,他的機器就不能正常工作。按照常規(guī),肖爾斯把26個英文字母按ABCDEF的順序排列在鍵盤上,為了使打出的字跡一個挨一個,按鍵不能相距太遠。在這種情況下,只要手指的動作稍快,連接按鍵的金屬桿就會相互產生干涉。為了克服干涉現象,肖爾斯重新安排了字母鍵的位置,把常用字母的間距盡可能排列遠一些,延長手指移動的過程。
反常思維方法竟然取得了成功。肖爾斯激動地打出了一行字母:“第一個祝福,獻給所有的男士,特別地,獻給所有的女士?!毙査埂疤貏e地”把他的發(fā)明奉獻給婦女,他想為她們開創(chuàng)一種亙古未有的新職業(yè)———“打字員”。1868年6月23日,美國專利局正式接受肖爾斯、格利登和索爾共同注冊的打字機發(fā)明專利。
以此時目光看,肖爾斯發(fā)明的鍵盤字母排列方式缺點太多。例如,英文中10個最常用的字母就有8個離規(guī)定的手指位置太遠,不利于提高打字速度;此外,鍵盤上需要用左手打入的字母排放過多,因一般人都是“右撇子”,所以用起來十分別扭。有人曾作過統計,使用QWERTY鍵盤,一個熟練的打字員8小時內手指移動的距離長達25.7公里。然而,QWERTY鍵盤仍是電腦鍵盤“事實上”的標準。雖然1932年華盛頓大學教授奧古斯特·多芙拉克(A.DVORAK)設計出鍵位排列更科學的DVORAK鍵位布局的鍵盤,但始終沒有普及。
Windows中已經內置了對它的支持,打開“控制面板→鍵盤”,進入“輸入法區(qū)域設置”選項卡,接著單擊“添加”按鈕,將“輸入法區(qū)域設置”設置為“英語(美國)”,并在“鍵盤布局/輸入法”欄內找到“美國英語-DVORAK”。確認后,按鍵位置全變了。你完全有資本提升自己的英文打字速度了。當然在成功前仍需花時間重新適應新的系統并進行耐心訓練。